1. 一般情况下,公司起名核准不需要股东签名。2. 通常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3.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委派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这里强调的是代表或代理人,而非股东直接签名。4. 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5. 公司起名核准主要是对名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重名等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为后续的设立登记等流程做好准备,并非针对股东签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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