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恶习不仅对个人身心健康有害,还可能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严重影响夫妻关系。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并非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居。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对方等,可能影响到另一方对婚姻关系的信任和继续维持婚姻的意愿。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