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能否起诉处理,需分情况来看:1. 事实婚姻情况: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没有结婚证也可以起诉离婚等。比如甲和乙在1990年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此时甲若想解除关系,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是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事实婚姻的规定。2. 同居关系情况: 解除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一般情况下,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有例外,比如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会受理。例如丙丁自2000年起同居,现在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丙可向法院起诉。 财产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一方,不能证明的按共有财产处理,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子女抚养: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双方都有抚养义务,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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