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等。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标准通常会在七日内立案。但如果存在需要补充材料、管辖权争议等情况立案时间可能会延长。优势在于法律明确规定了立案时间节点保障当事人权益。劣势在于若案件复杂或存在特殊情况立案时间可能超出预期。关键证据是起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确保其符合法律要求。风险方面可能因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立案延迟。策略上当事人应确保起诉状内容准确、材料完整。若对立案时间有疑问可与法院沟通询问进展。解决路径首选与法院积极沟通了解立案情况。若沟通无果可向上级法院反映监督立案流程。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