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违停的处罚情况如下核心法律关系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处罚方式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若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违停处罚会相对较重。证据方面交警的现场执法记录、监控视频等都可作为处罚证据。优势在于交警现场发现的情况会直接记录;劣势可能在于部分违停发生时周边监控覆盖不全。关键证据可能缺失的情况比如没有清晰记录违停全过程的监控。风险与策略 实体风险就是面临罚款等处罚。 程序上若对处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解决路径可选择接受处罚。若有异议行政复议相对节省时间和成本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诉讼周期可能较长成本也相对较高。建议车主规范停车避免违停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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