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并不必然违反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符合上述规定并依法支付了加班费就是合法的。然而若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强制劳动者加班或者超过法定加班时长且不支付加班费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从证据角度来看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事实优势证据比如有加班审批单、考勤记录、工作成果记录等能直接证明加班情况的书证。劣势可能在于缺乏这些直接证据只有一些间接证据如聊天记录提及加班等。关键证据缺失的话比如没有考勤记录劳动者就较难有力证明加班事实。风险方面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加班为由维权败诉风险在于证据不足难以证明加班事实及违法情形。执行风险在于即使胜诉用人单位可能无力支付加班费等。解决路径上协商是首选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要求合理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可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介入处理。还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仲裁和诉讼能更有力保障劳动者权益但会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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