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宿迁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领域发光发热,他就是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的黄贺律师。黄贺律师不仅是专业的法律从业者,还在律所和行业中担任着重要职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人的使命。 律所管理与刑事领域的“双担当”黄贺律师是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这一职务意味着他参与着律所的管理决策,为律所的发展出谋划策。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律所的运营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着律所不断前进。同时,他还是江苏大楚律所刑事部主任,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他擅长处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受贿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多起无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例如在“陈某(化名)被控合同诈骗最终判决无罪案”中,他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该案例还入选了“扬子鳄刑辩联盟精选刑事案例集”。 行业代表,积极发声黄贺律师还是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这一身份让他有机会参与到行业的交流和决策中,为宿迁市律师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他能够及时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将基层律师的声音传递到行业决策层面,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丰富案例,彰显专业实力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黄贺律师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在“陈某(化名)涉嫌组织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建议量刑6 - 7年,黄贺律师通过仔细推敲证据,严谨论证,提出陈某(化名)应认定为从犯的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在“刘某(化名)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他发现案件证据存在问题,鉴定程序违法,依法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在“李某(化名)交通肇事罪”一案中,他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因果关系,为李某(化名)进行无罪辩护,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在“陈某(化名)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建议的重刑,黄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辩护思路,为陈某(化名)争取公正的审判。 服务理念,赢得客户好评黄贺律师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他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无论是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还是在民商事案件中解决纠纷,他都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黄贺律师在律所管理、刑事辩护、行业代表等多个角色中切换自如,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蓝天,为宿迁市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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