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资劳动仲裁后仍可找劳动监察大队。核心法律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现有证据方面如果在仲裁中已提交相关工资凭证、考勤记录等可继续作为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的依据。优势在于仲裁过程中对事实和证据有梳理可能已获得部分支持。劣势可能是仲裁结果未完全执行到位。关键证据缺失情况需根据具体案件判断若仲裁后有新的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可补充给劳动监察大队。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可能面临用人单位仍不配合支付的风险。程序上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解决路径方面协商调解若用人单位配合可快速解决;行政投诉即找劳动监察大队能借助行政力量督促;仲裁已进行结果有一定保障;诉讼则是最终手段。找劳动监察大队的好处是借助行政强制力弊端是处理流程可能较慢。具体步骤建议先整理好仲裁相关材料及新产生的证据前往劳动监察大队如实反映情况配合其调查等待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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