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案件中声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就涵盖了包含声音的录音等材料。核心分析:声音若与案件事实相关,能够对案件的发生、经过、结果等起到证明作用,就具备证据资格。其作为视听资料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要求声音内容真实未被篡改;关联性指与案件有紧密联系;合法性要求获取手段合法等。各方权利义务方面,辩方有权对声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等提出质疑,控方有义务证明证据的有效性。关键构成要件是该声音能反映案件关键情况,且来源合法合规。实务建议:若声音作为证据,要确保录制过程合法,比如在公开场合或经对方同意录制。及时对声音证据进行备份保存。在庭审中,需向法庭说明证据的来源、形成过程等情况。若对声音证据有疑问,可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判断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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