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8000元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8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在定罪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从证据角度来看如果有诈骗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书证、电子数据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对定罪较为有利。优势在于转账记录能直观体现资金流向聊天记录可证明诈骗手段。劣势可能在于缺乏直接证明对方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关键表述。若缺失能明确证明诈骗故意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可能影响定罪。风险与策略分析若选择协商可能无法有效追究对方责任。调解的话若对方不配合也难以解决。行政投诉一般针对诈骗行为较难处理。仲裁需有仲裁协议。诉讼是较为有效的方式能通过法院查明事实判决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步骤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等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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