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协议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核心分析:双方自愿是关键,需确保非受胁迫或欺诈。对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财产及债务处理要清晰划分,避免后续纠纷。实务建议: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提前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好并写入协议。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时如实提供情况,若不符合条件,按要求补充或修正材料。一般自申请起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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