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在本案中,女方离家出走三年,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男方作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关键构成要件在于能够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分居时间达到两年。实务建议:男方起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女方离家出走三年这一事实,比如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租房合同(若女方在外租房)、证人证言等。向女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程序大致为:男方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终根据审理结果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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