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核心分析:工程范围明确了施工的具体内容,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基础。工期条款关乎施工进度安排,影响双方预期利益。质量条款是保障工程符合标准的关键。造价、拨款结算等涉及费用支付与财务往来。技术资料交付、材料设备供应责任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实务建议: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明确各项条款,对工程范围、质量标准等关键内容详细约定。如发生纠纷,要及时收集与合同条款履行相关的证据,如施工记录、验收文件、付款凭证等。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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