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原营业税)。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六)项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符合上述规定中家庭财产分割的情形,赠与房子就可免征增值税。权利义务:赠与人无需缴纳增值税,受赠人接受赠与房产无需承担相应增值税缴纳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明确赠与行为属于规定中的家庭财产分割情形。实务建议:赠与人与受赠人需确认赠与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情形。准备好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等。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说明赠与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正常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无需额外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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