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符合上述条件及程序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以确保离婚登记顺利进行。关键构成要件:离婚协议书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时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提前拟定好离婚协议书,明确各项约定。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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