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条明确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几种法定情形旨在保护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格式条款提供方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对方利益。各方权利义务:格式条款提供方有义务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不得设置无效情形的条款;对方有权要求格式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主张条款无效。关键构成要件:需判断是否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如是否有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注意留存格式条款文本、双方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寻求帮助:可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或直接咨询专业律师。法律程序:若认为格式条款无效可在协商、调解不成时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条款无效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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