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用彩礼购买的房子若登记在支付彩礼方名下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1. 若房子登记在支付彩礼方名下且仅用彩礼支付房款未涉及婚后共同还贷等情况该房子是其个人财产。2.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务建议:1. 保留好彩礼支付的相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2. 若涉及婚后共同还贷要保存好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还款流水等。3. 若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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