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核心分析: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等。实务建议: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按流程等待冷静期及后续申请发证。注意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收集整理财产、债务等相关证据确保离婚协议对各类事项约定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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