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仲裁开庭后可以撤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同时该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包括在仲裁开庭后申请撤诉。权利义务:申请人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被申请人有知晓和应对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要是申请人明确表示撤回仲裁申请的意思表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好证明自己申请撤诉的相关材料。寻求帮助:直接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法律程序大致流程:申请人提交撤诉申请后仲裁机构会进行审查若符合规定会作出同意撤诉的决定并终结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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