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继承权。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在法律上就成为养父母的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各方权利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继承等义务和权利对亲生父母不再具有这些法定关系。关键构成要件:收养关系依法成立是导致养子女与亲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消除的关键。4. 实务建议:若涉及收养关系及相关继承问题首先要确认收养关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比如是否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等。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收养登记情况。若对收养关系及继承问题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定。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能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与否的相关证据如收养协议、公证文书、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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