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养子女对生父母一般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核心分析:1. 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就脱离了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其权利义务主要存在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2. 生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包括继承关系。实务建议:1. 确认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成立可查看收养登记等相关文件。2. 若对收养关系或继承权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专业律师。3. 若涉及继承纠纷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收养关系成立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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