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办理居住证所需证件通常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该条例明确了办理居住证需提供的几类基本材料。权利义务:申请人有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义务公安机关有审核并依法办理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相片以及能证明居住情况的材料。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若干。若以居住地址申请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以就业申请提供劳动合同;以就读申请提供学校证明等。前往办理: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审核等待:公安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等待领取居住证。 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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