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定罪在看守所的时间没有固定期限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核心分析:首先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一般期限较短。之后若认为需要逮捕需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有七日的审查时间。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两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这期间案件处于侦查阶段目的是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等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罪名。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有权利保持沉默也有权利获得法律帮助等。关键在于案件的侦查进展速度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期限延长。实务建议:家属可及时委托律师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家属可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若发现超期羁押等情况可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监督职责。同时家属要保持与律师沟通以便及时掌握案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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