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条件如下:1. 主体: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 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3. 数额: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4. 主观: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国有资产却故意违反规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查处私分国有资产罪时会依据上述条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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