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手续不一定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核心分析:1. 法律适用逻辑:该条例规定了离婚登记的管辖地旨在方便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查询。2. 各方权利义务: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选择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 关键构成要件:需双方自愿离婚并共同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实务建议:1. 准备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 选择办理地点:根据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确定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3. 前往办理:按照预约时间或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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