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的一场诊疗,让刘女士(化名)的家庭陷入了无尽的悲痛。原本期待新生命降临的喜悦,被新生儿抢救无效死亡的噩耗击碎,刘女士(化名)自身也因产后并发症历经抢救,这场意外的背后,是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疏漏。 刘女士(化名)孕期不适前往某县妇幼保健院就诊,诊疗期间医院存在诊疗过错,直接导致足月新生儿出生后死亡,刘女士(化名)出现产后并发症,家庭在承受身心创伤的同时,也面临高额医疗开支,多次与医院协商赔偿无果后,委托龚淑芳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推进中面临多重棘手难题。 诊疗过错的细节认定,需要从繁杂的病历资料中梳理出医院漏诊、监测、处置等环节的不当之处,专业性要求极高。 因果关系的举证难题,要清晰证明医院过错与新生儿死亡、产妇损害之间的直接关联,需结合医学原理与法律规定。 双方争议的激烈对抗,医院就尸检、责任划分等提出多项抗辩,试图减轻自身责任。 赔偿范围的合理界定,需精准核算各项损失,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与当地标准。 龚淑芳律师介入后,以清晰的思路推进办案工作。 逐本梳理诊疗资料,凭借医学专业功底,对门诊记录、胎心监护图、住院病历等全部资料进行细致核查,精准定位医院在胎心监测、宫内感染诊断、剖宫产时机把控上的过错。 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委托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明确医院过错为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参与度75%,夯实案件核心证据。 针对性回应医院抗辩,就医院提出的“拒绝尸检应举证不能”等主张,结合死亡医学证明与鉴定结论反驳,强调医院专业主导责任。 精准核算各项损失,依据相关法律及江西省统计标准,逐一核算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确保赔偿主张合法合理。 历经一系列严谨的办案流程,法院最终采纳了龚淑芳律师的代理意见与证据,判决医院赔偿刘女士(化名)各项损失共计85万余元。这场维权之路,不仅为悲痛的家庭挽回了经济损失,更以法律的公正,慰藉了受伤的心灵,也让医疗机构的诊疗责任得到了应有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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