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法律界,原燕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她是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7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650120********31。原燕具有执业医师、法医临床鉴定人、保险理赔核赔人、初中化学教师资格等多重身份,曾在医院、法医鉴定中心、保险理赔等多领域从业,依托医学、法医学、法律等多重专业背景,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丰富的专业背景与执业领域原燕律师的专业背景十分丰富,她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A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内科)、国家鉴定人资格证(法医临床)、教师资格证(初中化学)、保险公估人资格证等专业证书。凭借这些专业知识,她擅长处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保险、工伤等各类侵权纠纷,同时也能对各类重大刑事案件进行辩护。重要经验与行业贡献原燕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在大型案件和著作发表方面有所建树。她曾担任著名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标的额21亿元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助其摆脱经济纠纷。此外,她主编发布年度数据盛宴《xxx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为业内外人士提供专业数据和经验参考,成为行业的重要指南。同时,她还担任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中国法学会会员,为行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经典案例之罗某(化名)与某县医院(化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罗某(化名)与某县医院(化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燕律师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智慧。医院提供的“住院患者(或)家属知情谈话记录”中的患者签字非该案患者本人或家属签署,存在伪造患者签名的情况。原燕律师深入调查,全面审视医疗行为全过程,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某县医院(化名)未将患者应当知情的内容按规范告知患者或患者亲属,并伪造了患者的签名,应依法推定被告某县医院(化名)有过错,酌情确定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这一案例不仅为罗某(化名)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其他典型案例除了罗某(化名)案,原燕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典型案例。在刘某(化名)与某医院(化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医院同样伪造患者签名,最终法院推定被告医院有过错,承担80%的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王某(化名)工伤又遇医疗事故案中,经原燕律师与医院协商,按照100%的责任比例在医调委调解,并且工伤经过调解后全部给其赔偿。黄某(化名)与某保险公司(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过原燕律师全方面分析机动车的错过程度,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机动车乙方承担60%的责任。原燕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扎实的执业经验和对案件的认真负责态度,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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