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强险有责情况下医药费赔偿限额为18000元。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对受伤者的医药费进行赔付。例如受伤者因事故产生医药费20000元交强险在18000元范围内赔偿。2. 交强险无责时医药费赔偿限额为1800元。如受伤者医药费5000元保险公司在此限额内赔付1800元。3. 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若事故有责任划分按责任比例由事故各方分担。比如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可能需承担超出部分的70% - 80%等。若双方均有责任按各自责任比例承担。若一方无责无责方通常不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但在人道主义等特殊情况下可能适当给予补偿。具体赔付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强险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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