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留置是监察机关采取的措施不是司法机关的立案前或立案后措施。留置措施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法律依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核心分析:适用主体为监察机关。适用对象是特定的严重职务违法或犯罪嫌疑人。需满足法定情形并经依法审批。实务建议:监察机关严格依规审批确保留置措施合法合规。被留置人应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相关情况。家属等相关人员可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案件进展等情况。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