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核心分析:该办法明确列举了多种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规定记1分是因为其违反了基本的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仍需予以一定程度的警示和规范。驾驶人有遵守交通法规的义务这些行为违反了该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准确认定行为是否符合上述列举的具体情形。实务建议:日常驾驶中要时刻注意交通规则的各项细节。可以通过学习交通法规知识手册、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加深记忆。如果对自己的记分情况有疑问可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App查询具体的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发现错误记分可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供能证明自己未违法的相关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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