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案件开庭有传票。传票会送达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相关人员通知其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核心分析:首先传票是保障诉讼参与人知晓开庭信息、按时到庭参与庭审的重要法律文书。法院通过传票明确告知开庭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各方有义务按照传票要求准时到庭。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传票的送达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实务建议:对于被告人及其家属等如果收到传票务必仔细查看传票内容按照要求准时到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对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也要根据传票安排好工作提前做好庭审准备。同时要注意保存好传票以备后续查阅。如果没有收到传票应及时联系法院询问原因确保自身诉讼权利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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