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可通过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等途径寻求救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核心分析:申请再审是当事人的权利上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再审条件。检察院抗诉则是基于法律监督职能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纠正。关键在于提供证据证明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实务建议: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特殊情形的除外。要准备好支持再审申请的证据材料如原审庭审笔录、新发现的证据等。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时需详细说明判决不公之处及相关证据线索。可先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咨询再审申请流程向同级检察院了解抗诉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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