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和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和解协议书通常具备合同的属性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就具有法律效力。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和解协议书本质是双方就特定事项达成的合意符合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权利义务: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符合要求。实务建议:签订时确保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歧义。涉及金钱给付等重要内容明确支付方式、时间等。妥善保管协议书原件。若发生纠纷依据协议条款主张权利如对方不履行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提供和解协议书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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