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协议书过期并不一定就无效。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里说的是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协议本身的效力并不当然消灭。核心分析: 首先协议书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自成立时生效。 其次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的一种时间限制。超过时效对方可能以时效抗辩但协议本身效力并不受影响。 关键在于区分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和诉讼时效的概念。实务建议: 若涉及已过诉讼时效的协议纠纷收集能证明对方曾认可履行义务或部分履行义务等中断时效的证据。 可以尝试与对方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若协商不成仍可向法院起诉虽可能面临时效抗辩但可争取通过提供证据等方式说服法院支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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