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复议一般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行政复议机关需在法定时间内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权利义务:行政复议机关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议申请人有权利要求及时处理。关键要件:受理申请时间起算正常六十日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十日。实务建议:申请人需注意复议期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关注行政复议机关通知了解案件进展。若遇复杂情况需延长及时与复议机关沟通确认延长期限及理由。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