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核心分析:1. 权利义务:监护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新生儿申报户口这是保障新生儿合法权益使其能依法享有社会福利、教育等权利的基础。2. 关键构成要件:需明确婴儿出生信息包括出生时间、地点等以及监护人或户主身份信息。实务建议:1.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2. 前往办理:前往婴儿常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3.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户籍部门审核无误后会依法进行登记发放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一般当场或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完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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