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若符合法定条件则有效不符合则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适用条件: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如生命垂危、遭遇重大灾难等。见证人要求: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的处理:若情况好转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即失效。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主张口头遗嘱有效要收集能证明危急情况存在及有合格见证人的证据比如医院的抢救记录、见证人的证人证言等。寻求帮助:可向专业律师咨询具体操作流程和证据收集要点。法律程序:如有纠纷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