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投诉卫生院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等。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核心分析:卫生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其行为受到卫生健康部门监管若涉及市场经营行为等也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投诉时需明确投诉事项是医疗质量、收费问题还是其他方面以便确定向合适部门反映。投诉方有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被投诉方有接受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关键在于投诉事项要清晰明确有一定事实依据。实务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病历、收费票据、就诊记录等。可以先尝试向卫生院内部的投诉管理部门反映若无法解决再向上述相关部门投诉。投诉时详细说明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一般流程是先提交投诉材料相关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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