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民事诉讼中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能会查封名下房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原告认为被告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可能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权利义务:原告有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的义务;被告房产被查封后在保全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不得随意处分该房产。关键构成要件:一是要有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形;二是需依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启动;三是要提供相应担保。实务建议:原告申请查封房产需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担保。要明确房产具体信息以便法院准确查封。收集被告可能转移房产等相关证据。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并作出裁定。若被告对查封不服可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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