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继承房产不一定需要继承公证。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法律规定了多种可用于证明继承关系及相关事实的材料公证材料只是其中一种选择。各方权利义务:继承人有义务提供能证明继承合法性的材料以办理房产登记。关键构成要件:需明确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遗产范围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产权证明等。选择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办理继承公证。若选择公证向当地公证机构申请;若不公证准备好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登记。流程:一般先准备材料然后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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