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改名字通常需要双方共同前往。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这里虽未明确提及改名字但从婚姻登记管理的整体流程和原则来看涉及双方婚姻关系关键信息变更的事项一般要求双方共同参与以确保双方意愿的一致性和信息的准确性。核心分析:1. 婚姻关系是双方共同的法律关系结婚证上的姓名属于重要身份信息。2. 双方共同前往能保证双方对姓名变更事项知晓且同意维护婚姻关系中双方平等的权利义务。3. 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双方自愿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实务建议:1. 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2. 共同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3. 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改名字的原因和情况填写相关申请表格。4. 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依法办理姓名变更手续重新颁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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