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分析: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如果是自然增值如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房产价格上涨等这部分增值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产生的增值并非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等行为导致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增值是由于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装修、扩建等行为导致的增值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务建议:要确定房产增值是否为自然增值可查看房产市场行情变化情况、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据。如果涉及增值部分财产归属争议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需提供房产购买时间、付款凭证等证明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以及能证明增值性质的相关证据。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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