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拆迁房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核心分析:1. 法律适用逻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明确属于个人财产范畴。拆迁房若在婚前取得相关权益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2. 各方权利义务:房屋所有者对该婚前拆迁房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另一方不享有权益。3. 关键构成要件:关键在于房屋权益取得时间是否在婚前若婚前已确定拆迁安置等权益则为个人财产。实务建议:若要确定房屋性质需收集婚前房屋产权证明、拆迁相关协议等在婚前签订或已存在的证据。若对财产性质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立案然后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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