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遗失仍可以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然后双方可凭补发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核心分析: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完全依赖于结婚证的存在只要能证明婚姻关系合法成立即可。补领结婚证是后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前置程序目的是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关键在于当事人要能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来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申请补领:填写补领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离婚:补领结婚证后若双方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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