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起诉变更抚养权需具有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为符合法定情形时,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权利义务方面,主张变更方需证明符合法定情形,另一方则可能需对抚养现状进行说明。关键构成要件是存在法定的不利于子女继续由原抚养方抚养的情形。实务建议: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对方虐待子女的视频或证人证言等。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程序大致为立案、提交证据、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立案时需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开庭时双方陈述辩论,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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