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并非绝对可以不付抚养费。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协商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原定抚养协议或判决的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可能需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可就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协商确定,协商一致可不支付,但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要求增加抚养费。关键在于协商的内容需合理且不损害子女利益,同时要考虑子女实际需求和父母经济状况变化。实务建议:若协商不付抚养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并注明特殊情况可再协商变更。收集对方经济状况恶化等可能需变更抚养费的证据。若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子女生活学习费用增加的证据等。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材料立案,然后等待开庭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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