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医疗事故官司需要多方面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及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核心分析:首先,病历资料是关键书证,能反映诊疗过程。其次,医疗事故鉴定意见可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程度。再者,证人证言若有医护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目睹诊疗情况,也有证明力。此外,视听资料如监控记录等也可能成为证据。实务建议:患者或家属要及时要求封存病历,确保病历资料完整真实。尽快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按鉴定机构要求提供材料。收集与医疗行为相关的其他证据,如现场物品、诊疗记录等。可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收集、整理和保存证据。若协商无果,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证据并参与庭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