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可另行起诉分割。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因房屋产权不完全明晰,直接判决归属可能损害当事人后续权益,故先判使用,待产权完整再处理。权利义务:双方对房屋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同时负有妥善使用、不得损害房屋价值的义务。关键要件:房屋未取得完全产权且双方存在争议协商不成。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房屋购买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能证明房屋购买及出资情况的证据。关注产权进展:及时了解房屋产权办理进度,在具备完全产权条件时尽快起诉分割。协商解决方案:双方可就房屋使用、未来分割方式等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减少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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