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核心分析:1.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约定不符合规定则视为无约定。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按法律规定计算保证期间。3.关键在于准确认定主债务履行期限,以此确定保证期间的起始点。实务建议:1.签订保证合同时,明确约定保证期间,避免模糊不清。2.注意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3.若对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要关注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4.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可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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