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判刑一年半一般会送往当地的看守所、拘役所或监狱服刑。具体送往何处,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来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核心分析:人民法院负责将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公安机关、监狱等执行机关根据法律文书和刑期确定执行场所。关键在于准确的法律文书送达及执行机关的安排。实务建议:家属可以向判决法院了解判决生效后法律文书的送达情况,进而向对应的执行机关咨询服刑地点。也可以关注法院公告或主动联系法院执行部门询问进展,以便及时知晓罪犯服刑场所,后续开展相应的探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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